一、 工作項目:如下所列,進用後依實際需求將機動調整。
1. 負責辦公室公文收發、公文傳遞及信件之分送。
2. 每日垃圾清理、及資源回收整理。
3. 辦公室公共區桌面及櫥櫃擦拭、辦公室環境清潔(含掃地、拖地)及廁所環境維護。
4. 院長辦公室桌椅及垃圾定期清理。
5. 各項會議、活動之茶水準備及發放便當、善後。
6. 文具及用品領取、設施巡查及修繕申請。
7.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二、 工作時間:依勞基法及契約相關規定。
三、 甄選方式:面試評選。
四、 待遇:依本校標準辦理。
五、 工作期間:自107年9月1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試用期三個月,試用期滿經成績考核合格,始得正式僱用;工作時間依勞動契約為準。
六、 資格條件:學歷不拘
七、 報名方式:意者請填寫履歷、自傳(請貼妥相片及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)、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並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證件資料於107年7月27日下班前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,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),
收件地址: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國立中央大學生醫理工學院收,並請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身心障礙專任助理」。擇優通知參加甄試面試,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。
聯絡電話03-4227151 ext 27700
八、甄試日期及方式:通知面試人員之面試時間,依承辦人員通知時間為準。
九、甄選名額:正取1名、備取2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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